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服务内容:
该业务主要针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对劳动者的健康影响、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措施及效果、职业卫生管理等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价,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做出评价结论。评价内容主要包括选址、布局、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防护设施、辅助用室、建筑卫生学和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和人员、职业病防治规划和实施方案、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治经费等职业卫生管理相关内容的调查与评价。
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目的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社会发展。明确用人单位生产(运行)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其职业病危害程度和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确定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明确职业病危害的关键控制点和防护的特殊要求,评价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其效果以及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状况,为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及职业卫生日常管理提出建议。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通常采用的评价方法主要为职业卫生调查、职业卫生检测、职业健康检查、检查表法和定量分级法等评价方法。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程序图:

报告时间:
在资料提供齐全的情况下,通常30--40个工作日可出具评价报告。
咨询电话:0731-58261200
保密承诺:
评价报告仅提供给委托方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也不作为宣传材料。
客户提供资料:
1、建设项目立项文件
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或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3、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及说明书
4、建设项目试运行情况
5、其他
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
2、《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2002]第352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1987年12月3日由国务院颁布实施
4、《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
5、《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09]第27号
6、《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2002]第20号
7、《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卫法监发[2002]63号文件
8、《职业病目录》卫法监发[2002]108号文
9、《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42号文
评价标准:
1、GBZ 1-2010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2、GBZ 2.1-200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3、GBZ 2.2-200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
4、GBZ 158-2003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5、GBZ 159-2004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6、GBZ/T 229.1~229.3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7、GBZ/T 160.1~160.85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8、GBZ/T 189.1~189.11 -200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9、GBZ/T 192.1~192.5 -2007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10、GBZ/T 224-2010 职业卫生名词术语
11、GBZ/T 210.1~210.5 -2008 职业卫生标准制定指南
12、GB/T 17061-1997 作业场所空气采样仪器的技术规范
13、GBZ/T 173-2006 职业卫生生物检测质量保证规范
14、GB 50034-200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15、GB/T 50033-2001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